• 法律法规
    客户反馈 联系我们
  •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总则
    信息来源:华龙拍卖  发布时间:2010-03-06 08:28:21 已阅读:2269
      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篇:将面临如何处罚
    下一篇:拍卖标的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办事处 电话:0870-8883988 邮编:657000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s Rserved. 版权所有: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 .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10001722号